使用 lonely网络信息临时工作室 虚拟机不准违反条例

生效日期:2026年10月03日

本条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制定。

第一条 总则

本条例适用于所有使用 Lonely虚拟主机 提供的虚拟机、虚拟主机及相关网络服务的用户。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同意本条例。

第二条 合法使用

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: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国家荣誉利益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散布谣言、散布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内容、侮辱诽谤他人等。

第三条 网络安全义务

用户应当遵守《网络安全法》,不得未经授权访问他人网络、干扰网络正常功能、窃取网络数据,不得提供或使用危害网络安全的程序工具。

第四条 数据合规

用户收集、使用他人个人信息应遵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不得非法获取、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。

第五条 禁止行为

  1. 搭建代理、翻墙、VPN 等违反国家网络管理规定的服务;
  2. 搭建钓鱼网站、木马病毒、僵尸网络等恶意程序;
  3. 从事挖矿、攻击、扫描等危害他人的行为;
  4. 搭建私服、盗版资源站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网站;
  5. 发送垃圾邮件、进行网络诈骗;
  6.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
第六条 违规处理

违反本条例的,本站有权采取警告、限制功能、暂停服务、终止服务、列入黑名单等措施。涉嫌违法犯罪的,将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
第七条 联系我们

官网:https://loney.cc.cd